导读:
彩礼女方不给,可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男方可起诉要求返还,需满足法定条件,并提供充分证据。注意“生活困难”认定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一、
彩礼女方不给怎么办
1.面对彩礼女方不给的情况,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无果,男方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3.在起诉时,男方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条件。
4.这些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5.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生活困难”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家庭负债情况、成员收入状况、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等,并遵循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由男方承担举证责任。
二、
彩礼返还额度如何确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彩礼返还额度的确定,主要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
1.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全额返还。但如果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绝对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返还额度可在半数以下酌定。
2.对于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也通常应当全额返还。
3.法院还会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给付人的困难程度以及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确定返还额度。
三、
彩礼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一般来说,如果彩礼被用作购买婚后生活用品或家具,且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或管理,那么这部分彩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彩礼由一方接收并纳入其个人账户,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混同,难以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彩礼由一方家庭收受并占有,且婚姻的男女双方并未接收,那么这部分彩礼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需要注意的是,结婚前给付的彩礼,只有在离婚的前提下,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