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变更法人不可以逃避上失信。法人代表变更不改变公司法律主体和责任,公司仍会在失信名单中,除非履行义务。在法人变更后,公司的失信记录并不会因此而自动消除。
一、
变更法人可以逃避上失信吗
变更法人并不能逃避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事实。
1.法人代表的更替,并不改变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律主体的身份和责任。
2.即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公司依然会保留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非公司完全履行了相关的给付义务,否则这一状态不会因法人代表的更换而自动解除。
二、
法人变更后失信记录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法人变更后,公司的失信记录并不会因此而自动消除。
1.公司的失信记录是基于公司作为法律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与具体的法人代表无直接关联。
2.无论公司内部的股权结构或法人代表如何变化,公司都需要承担其因失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3.对于失信记录的处理,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争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解除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
7.以及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这些条件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了明确的退出路径,鼓励其积极履行义务,恢复社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