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无力赔偿时,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肇事方的赔偿义务。若肇事方确无力赔偿,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其经济改善后可再次执行。同时,《民法典》规定肇事方需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无力赔偿,受害方有明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肇事方履行赔偿义务。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肇事方确实无力赔偿,例如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程序。
2.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受害方失去了获得赔偿的权利。一旦肇事方的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受害方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如果造成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规定为受害方提供了明确的赔偿依据。
二、
交通致死赔偿标准如何?
交通致死赔偿标准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的。
1.具体来说,对于60周岁以下的人员,赔偿金额为20年的上述收入;对于6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赔偿金额;对于75周岁以上的人员,则按5年的上述收入来计算赔偿金额。
2.这一标准确保了赔偿金额与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相适应,同时也体现了对死者家属的公平补偿。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也规定了相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
交通致死事故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时,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
1.应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变动现场,应标明位置以便后续调查。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也规定了相关的处理程序。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身伤亡时,车辆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也应予以协助。这些规定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