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建筑工程工期延误的认定主要依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支付期限的对比。若承包人未按约定期限交付工程,即构成延误。同时,法律也支持在特定条件下工期顺延的请求,需满足合同约定及申请程序。
一、
建筑工程工期延误如何认定
1.在建筑工程领域,工期的延误是建设工程合同明确载明了工程完工的期限后,若承包人未能按照该约定期限交付工程,即构成工程延误。
2.延误的期限应通过实际支付期限与合同约定的期限相减来计算。
3.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详细规定。
工期顺延的认定标准,即若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需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此类确认。
4.但若能证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已向发包人或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则其主张工期顺延的请求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二、
工期延误的期限怎么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工期延误的期限计算,主要遵循实际竣工期限与合同约定期限相减的原则。
1.当承包人因故未能按时完工时,应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起算,至实际竣工日期为止,这段时间即为工期延误的期限。
2.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工期顺延的情形,且已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认可,则应在计算延误期限时予以扣除相应的顺延时间。
三、
建筑工程逾期应如何处理
1.建筑工程逾期交付时,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些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利息以及因逾期给发包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等。
2.承包方应首先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同时接受发包人的合理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3.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交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返工、改建等措施,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进行催告,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