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仲裁委员会并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而是独立行使仲裁权。《仲裁法》规定其独立于行政机关,确保了仲裁的公正性,避免行政干预。

一、

仲裁委员会归哪个部门管

  仲裁委员会作为独立社团法人,其特殊性在于它并不隶属于任何具体的政府部门管辖。

  1.《仲裁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这一规定确保了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仲裁事务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了行政干预对仲裁裁决公正性的影响。

  因此,仲裁委员会并不归属于某一具体部门管理,而是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

二、

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法人地位

  文庄律师网提醒,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法人地位是其独立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1.《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社团法人性质,这意味着仲裁委员会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2.其独立性不仅体现在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上,还体现在其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经费来源等方面的独立性。

  3.这种独立法人地位确保了仲裁委员会能够依法独立、公正地处理仲裁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委员会归哪个部门管  第1张

三、

仲裁员入选条件有哪些

  仲裁员的入选条件严格而具体,旨在确保仲裁员具备足够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以胜任仲裁工作。

  1.《仲裁法》及相关规定明确了仲裁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曾任审判员满8年、从事法律研究或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等。

  2.这些条件不仅要求仲裁员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或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还要求其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仲裁委员会还会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仲裁员名册,便于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案件性质和需求挑选合适的仲裁员。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仲裁员选拔和管理的严格体系,为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