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辞职是可以要求结算工资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所以辞职后,员工有权要求立即结清工资。
一、
辞职可以要求结算工资么
辞职可以要求结算工资,这一要求是基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明确条文。
1.该规定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2.当员工提出辞职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清所有应得的工资,无需等待特定的时间周期。
因此,对于辞职员工而言,要求即时结清工资是合法且合理的诉求。
二、
自愿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自愿辞职的员工,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1.经济补偿通常是针对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措施。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特定情形。
因此,如果员工是出于个人原因自愿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过错情形,那么员工是无权要求经济补偿的。
三、
何种情形下辞职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辞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等。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劳动者在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时,应确保自己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