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羁押期满通常不另通知家属,已告知期限可自行计算接人时间。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时间或延长,亦会提前明确。羁押期满后,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一、
羁押期限到了会通知吗
羁押期限到了,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专门通知被羁押人的家属。
1.这是因为,在最初实施羁押时,已向被羁押人及其家属明确告知了羁押期限。因此,当羁押期满时,不再另行通知。
2.家属可以根据已知的羁押期限,自行计算并在羁押期满后的适当时间前往看守所接人。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三十日,但这一延长同样会在最初告知时明确说明。
二、
羁押到期不通知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若羁押到期而家属未收到任何通知时:
1.家属应保持冷静,并主动与看守所或公安机关联系,了解羁押是否已结束及被羁押人的具体情况。
2.在联系过程中,家属可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便核实身份并获取准确信息。
3.若确认羁押已到期但家属仍无法接回被羁押人,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未通知的原因及后续处理措施。
4.家属也有权向检察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寻求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和监督。
三、
羁押期满后的相关法律规定
羁押期满后,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羁押人应当被立即释放或转为其他强制措施。
1.若羁押期满且案件尚未审结,但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对于应当释放的被羁押人,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羁押人释放证明书,并立即释放。
3.若被羁押人被错误羁押的,还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4.羁押期间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通讯权、会见权、申诉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