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主要按《刑事诉讼法》划分,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及预审。涵盖大部分刑事案件,尤其是普通刑事犯罪侦查,也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
一、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按什么划分
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划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及预审工作。
2.刑事案件的侦查原则上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而言,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涵盖了大部分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普通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也承担相应的管辖职责。
二、
公安负责哪些刑事案件的环节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主要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及预审等环节。
1.侦查环节是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材料,为后续的起诉和审判提供基础;
2.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
3.执行逮捕则是根据检察机关的批准或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并送交看守所羁押;
4.预审则是公安机关在将案件移送起诉前,对案件进行的全面审查,确保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达到起诉标准。
三、
公安机关与检察院管辖分工
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的管辖分工明确,各有侧重。
1.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而检察院则主要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以及提起公诉等工作。
2.在管辖分工上,公安机关侧重于案件事实的调查和证据的收集,而检察院则侧重于对案件的法律监督和公诉职能的履行。
3.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体现了检察院在特定领域的特殊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