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可以撤回。夫妻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产,在房产证未过户前,赠与人有权撤销。但若赠与合同已公证或具公益道德性质,则不可撤回。
一、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可以撤回吗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若决定将房产赠与孩子,但尚未完成房产证过户手续,这一赠与行为在法律上是可以撤回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即房产证未过户给孩子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2.但需注意,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属于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则不适用此撤销权。
二、
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撤回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撤回离婚房产赠与孩子的条件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除上述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外,若受赠的孩子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2.若赠与合同本身存在瑕疵,如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也可能导致赠与行为的无效,从而间接实现撤回赠与的效果。
三、
离婚房产分割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首先应遵循双方协议处理的原则。
1.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决。
2.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对于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如双方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等方式进行处理。
4.对于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屋,以及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购买的房屋,法律也有明确的分割原则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