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证上注明的即为法律上的产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益。但若登记多人姓名,则为共同拥有。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
一、
拆迁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对于拆迁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意味着该房屋归属此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如此。
1.根据相关规定,拆迁房的房产证上注明的房屋所有权人,即为该房屋的法律上的产权人。
2.这意味着,房屋产权是房产所有者依据国家法规所享受的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四项权益,都归属于房产证上注明的人。
3.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若仅登记一人姓名,则房屋所有权归此人所有;若登记多人姓名,则房屋为多人共同拥有。
二、
拆迁房写多人名字算谁的?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拆迁房的房产证上写有多个人的名字时,这通常意味着该房屋为多人共同拥有。
1.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权利人推选的持证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他共有人则各自持有房屋共有权证书。
2.这意味着,每个共有人都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但具体的权益份额需要依据共有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
因此,在拆迁房写有多人名字的情况下,需要明确每个共有人的权益份额,以便在拆迁过程中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分配。
三、
拆迁房归属的法律规定
关于拆迁房归属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及相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中。
1.《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房的房产证上已经明确注明了房屋所有权人,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就归属于该人;如果房产证上写有多个人的名字,则表明该房屋为多人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