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适用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存在时效中止情形,可重新计算。此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督促其及时主张权利。
一、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适用的是仲裁时效。这一仲裁时效的期限为一年,起始点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如果在此期间存在导致时效中止的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
2.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同时也促使劳动者在合理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
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在劳动关系中,若涉及到劳动仲裁,其时效的计算方式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相同,即一般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当天起开始计算。
1.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有权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2.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判断时效起始点的关键,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敏感度,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三、
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1.在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内,若出现一些特定情形,仲裁时效会因此中断。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2.当中断情形出现时,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能够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也防止因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时效期间过长而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因此,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密切关注时效期间的变化情况,以便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