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土地补偿费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不应直接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一、

土地补偿费谁来支付

  土地补偿费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

  1.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25条详细阐述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与公告流程,并明确了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第26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进一步确认了支付主体与对象的明确性。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户直接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正确的做法是土地补偿费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流程是一个严谨且规范的过程。

  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

  2.该方案需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在这一过程中,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作为关键环节,将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地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补偿费谁来支付  第1张

三、

土地补偿费支付相关规定

  关于土地补偿费的支付,除了上述支付主体与流程的规定外,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这一标准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等,以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对于征用不同类型土地(如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等)的补偿标准,以及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办法,也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