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辞职前年休假不给休,劳动者有权要求折算并补偿。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应休未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先沟通,无果则法律维权。

一、

辞职前年休假不给休怎么办

  面对辞职前年休假未休的情况,劳动者首先应明确自身权益,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时未安排其休满应休年休假,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这一报酬通常为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因此,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若沟通无果,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二、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

  文庄律师网提醒,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1.具体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所得结果即为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未能享受年休假时,其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辞职前年休假不给休怎么办  第1张

三、

辞职后是否仍有年终奖

  关于辞职后是否仍有年终奖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终奖作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

  2.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经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年终奖发放条件,那么即使劳动者在发放前辞职,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年终奖。

  3.具体是否发放以及发放的金额还需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因此,在辞职前,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