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主要基于法律对行政行为的约束程度。羁束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明确规定,无裁量余地;而裁量行为则在法律原则或幅度内,允许行政主体自行决定。

一、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法律对行政行为的约束程度。

  1.当法律、法规或规章对行政行为的适用条件、程序、范围等内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无自由裁量余地时,该行为即为羁束行政行为。

  2.法律仅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原则或幅度,行政主体在执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这类行为则被称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这种划分有助于明确行政行为的法律界限,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合理行使。

二、

什么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的是在法律、法规或规章设定的原则和幅度内,行政主体能够依据自身判断,灵活选择处理方式的行为。

  1.这类行为赋予了行政主体一定的自由空间,使其能够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作出更为公正、合理的决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处罚规定,公安机关可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在法定范围内选择适当的处罚方式,这即体现了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特性。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  第1张

三、

羁束行政行为的定义及特点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羁束行政行为,顾名思义,是指受到严格法律约束的行政行为。

  1.它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偏离或变通。

  2.羁束行政行为的特点在于其明确性、具体性和无裁量性。

  (1)明确性体现在法律对行政行为的各个要素都有详细规定;

  (2)具体性则是指这些规定具体到可以直接操作的程度;

  (3)无裁量性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稿酬所得的税率规定,即是一种典型的羁束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