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积金断交后补缴,满足一定条件算连续缴纳。需一次性补缴3个月内且发生在欠缴次月起3个月内,否则视为非正常补缴。公积金补缴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一、
公积金断交后补缴算不算连续缴纳
关于公积金补缴后是否算作连续正常缴纳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1.当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满足两个特定条件时,这种补缴被视为正常缴存。
2.这两个条件包括:一是一次性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需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二是补缴行为需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3个月以内(含3个月)。
3.若不符合上述条件,无论是单位逾期补缴还是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均视为非正常补缴。
二、
公积金补缴连续缴纳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积金补缴若要达到连续缴纳的效果,必须满足上述提到的两个关键条件。
1.补缴的时长需控制在3个月以内,这是为了确保补缴的及时性,避免过长时间的欠缴影响职工的公积金权益。
2.补缴行为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即从最初欠缴月份的次月起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
这两个条件的设置,旨在平衡单位因特殊原因导致的短期欠缴与职工公积金权益的连续性,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
公积金补缴的法律依据及比例
公积金补缴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1.关于缴纳比例,条例规定了一个范围,即5%-12%,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最常见的是8%。
2.公司和个人按照1:1的比例等额供款,即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相应缴纳相同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还可自愿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这部分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个人缴费。
3.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且该基数需符合当地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