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包清工按工作量付费多属承揽,按劳动量付费则近雇佣。关键看报酬与成果或劳动量的关联。雇佣与承揽的具体区别在于控制标准、支付报酬标准等。

一、

包清工属于雇佣还是承揽

  包清工的工作性质是否构成雇佣或承揽关系,关键在于双方约定的核心内容:

  1.若双方约定的是按照完成的工作量(如搬运的吨位)来支付报酬,且此报酬的支付与工作的具体过程无直接关联,更多地关注于工作成果,则更倾向于承揽关系。

  2.若报酬的支付与工作过程中的劳动量直接挂钩,无论工作是否完成,只要提供了相应的劳务,即应获得相应报酬,则更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

二、

雇佣与承揽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雇佣与承揽的具体区别为:

  1.控制标准:

  (1)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工作过程有较强的控制力,可以指定工作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而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通常只对工作成果提出要求,对承揽人如何完成工作过程则不过多干涉。

  2.人身标准:

  (1)雇佣关系往往建立在一定的人身信任基础上,雇员需亲自提供劳务,若需转委托他人,需经雇主同意;

  (2)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更关心工作成果的质量,承揽人是否亲自完成工作,在不影响成果质量的前提下,定作人通常不干涉。

  3.条件标准:雇佣关系中,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需自行负责工作所需的一切条件。

  4.报酬标准:

  (1)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通常与其提供的劳务量直接相关,无论工作是否完成,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获得相应报酬;

  (2)承揽关系中,报酬的支付以工作成果的交付为前提,若未能完成工作,则无权要求报酬,甚至需承担违约责任。

包清工属于雇佣还是承揽  第1张

三、

包清工中雇佣与承揽的误解澄清

  1.当事人地位:需明确的是,在劳务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并非绝对的不平等关系。雇主虽可对雇员的劳务提出具体要求,但并不等同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按工作的结果定报酬: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报酬的支付可能与工作成果直接相关(如计件工资),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就是承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