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屋贷款未还清,可通过协商明确房贷偿还责任。若房产为共同财产,未还贷款视为共同债务。通常一方获房屋所有权,需补偿另一方首付和已还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由新房主承担。
一、
夫妻双方离婚房屋贷款应该怎么办
1.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且房屋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首先可以通过协商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房贷的偿还责任。
2.双方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或双方继续承担还贷义务,并在办理离婚手续后,该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
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该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未还清的贷款部分视为双方共同债务。
4.在处理时,通常只有一方能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而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首付和已还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则由新房主独自承担。
二、
离婚房贷未还清怎解决?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情况,解决方案主要围绕房贷的后续处理及房产的分割展开。
1.需明确房贷的偿还责任,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由哪一方继续承担或双方分担。
2.若确定由一方继续还贷并获得房产所有权,则该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包括首付、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3.剩余贷款部分由新房主独立承担。若双方均无法或不愿继续还贷,可考虑出售房产并分割所得价款。
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