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砍伐公益林涉及的罪名属于滥伐林木罪。对于未经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违背采伐证规定而任意砍伐公益林,且情节严重,即构成此罪。
一、
砍伐公益林是什么罪
砍伐公益林涉及的罪名是滥伐林木罪。
1.公益林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砍伐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要求而任意砍伐公益林,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即构成滥伐林木罪。
这一罪名旨在保护国家林业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滥伐公益林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二、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文庄律师网提醒,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即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对林业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滥伐林木行为破坏了这一制度,损害了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批准或违背采伐许可证规定而任意采伐林木的行为。这一行为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林业资源,但仍然故意实施滥伐林木的行为。这种故意行为体现了行为人对林业资源保护制度的漠视和破坏。
三、
滥伐林木罪如何处罚
对于滥伐林木罪的处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一般情节: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针对滥伐林木数量较小、情节较轻的情况所规定的处罚。
2.数量巨大:如果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对滥伐林木行为情节严重、破坏后果较大的情况所规定的加重处罚。
3.单位犯罪:如果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这体现了对单位犯罪的惩罚原则,即双罚制。
4.从重处罚: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将从重处罚。这是因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具有更高的生态价值和保护意义,滥伐这些林木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