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车祸后医药费受害方可先自行垫付以确保救治。但根据相关规定,若存在驾驶人未取得资格、醉酒驾驶等特定情形,保险公司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
一、
车祸后医药费谁先垫付
在车祸发生后,关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先行垫付医药费,以确保及时救治。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将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
2.这些特定情形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
二、
哪些情形下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的情形明确界定为三种: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这些情形均属于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或道德风险,但为保障受害人的及时救治,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需在此类情况下承担垫付责任。
垫付的金额应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并且必须是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三、
垫付后如何向责任人追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保险公司垫付了抢救费用后,其有权向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1.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且保险公司已经垫付了相关费用,那么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这部分费用。
2.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等情形,并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同样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些规定确保了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救治,同时也保障了相关费用的最终承担者能够得到明确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