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行使追认权,且催告应以明示方式向被代理人作出。此外,《民法典》也支持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追认合同效力。
一、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吗
1.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催告权是指合同中的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予以明确答复的权利。
2.当相对人行使催告权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催告的意思必须是向被代理人作出。这一规定确保了催告的明确性和针对性,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
越权代理的合同是否效力待定
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合同是否效力待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订立合同时超越代理权限的,合同应当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这意味着在合同未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之前,其效力是待定的。
2.如果合同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并且不违反其他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该合同将变为合法有效。
3.如果合同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则合同将无效。追认可以表现为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代理行为的严格规范,旨在保护被代理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三、
无权代理合同是否具效力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无权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其效力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1.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合同在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在被代理人未明确表示追认之前,该合同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2.如果无权代理行为可以构成表见代理的,则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3.如果合同未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总的来说,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的追认以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当谨慎处理这类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