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故意破坏别人家耕地,若数量较大并造成大量毁坏,则须承担刑事责任,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本文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故意破坏别人家耕地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个人或单位故意破坏别人家耕地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这里的关键在于“数量较大”和“造成大量毁坏”,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则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
非法占用农田建房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非法占用农田建房的行为,处理措施主要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以及相关的土地管理法规。
1.非法占用农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非法占用农田“数量较大”,或者“造成农田大量毁坏”,则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田罪,需要依法定罪处罚。
(1)“数量较大”通常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田十亩以上。
(2)“造成农田大量毁坏”则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三、
如何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
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客体要件上看,非法占用耕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从客观要件上看,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从主体要件上看,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4.从主观要件上看,非法占用耕地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并且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