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警察不立案也不给不立案通知书时,受害人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书面通知,若被拒绝,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
警察不立案也不给不立案通知书怎么办
面对警察不立案也不给不立案通知书的情况,受害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1.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要求出具不立案的书面通知,以便明确知晓不立案的理由;
2.若公安机关拒绝出具,受害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其督促下级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包括出具不立案通知书;
3.受害人亦可考虑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行为进行监督。
二、
警察不立案如何向上级反映?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当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是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
1.受害人可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报案记录、证据资料及初步的不立案理由分析等,前往上一级公安机关的信访接待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反映。
2.在反映过程中,受害人应清晰、客观地陈述案件事实及不立案的具体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诉求,即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立案行为进行审查并督促其依法立案。
3.受害人还可考虑通过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诉材料,以便留下明确的记录并便于后续跟踪处理。
三、
警察不立案可申请检察院监督吗?
是的,当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时,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行为进行监督。
1.根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2.在受理控告申诉后,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理由进行说明。
3.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将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移送相关证据材料。
因此,申请检察院监督是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