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约定无法履行”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指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方式不符。这包括未支付款项、迟延履行或明确拒绝履行等,可导致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且债权人可能无法再请求继续履行。
一、
合同约定无法履行属于什么
合同约定无法履行,即合同的不履行,指的是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义务的方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1.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报酬一方未支付金钱、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甚至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等情形。
2.当出现这些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合同无法履行意味着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再按照合同的约定去执行,这导致合同的目的在客观上无法实现,进而可能引发债务的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在此情境下,债权人无法再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
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
文庄律师网提醒,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承担违约责任。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特别地,当合同无法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
合同继续履行的特点
合同继续履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补救性质:
(1)继续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法,旨在通过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以实现非违约方订约的目的。
(2)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方法相比,继续履行更强调合同的实际执行,而不仅仅是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2.债权人权利:
(1)请求实际履行是债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也是有效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补救方式。
(2)是否请求实际履行完全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在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实际履行,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3.与其他责任的兼容性:
(1)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等违约责任形式并用,但不得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2)这是因为解除合同旨在终止合同关系,使债务人不再承担履行义务,而继续履行则是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两者在性质上是相互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