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去民政局办手续,双方需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还要携带已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应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共识。
一、
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去民政局办
在准备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携带一系列必要的文件和材料。
1.需要携带的是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2.必须携带《结婚证》,以证明双方曾经存在婚姻关系。
3.双方还需准备一份已经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应详细列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共识。
这些文件和材料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基础,缺一不可。
二、
离婚登记的详细程序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登记的详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需要事先协商并签署一份离婚协议,该协议需包含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共识。
2.申请受理: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在提交申请后,将进入一个为期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均可前往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冷静期结束后,如双方均未撤回申请,民政局将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发放离婚证,正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三、
离婚后复婚需哪些手续
离婚后如双方有意恢复婚姻关系,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复婚手续:
1.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合影照片等材料。如离婚证遗失,需提供书面说明。
2.申请复婚登记: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审核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复婚条件,将准予登记并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时发放复婚登记证。
4.无需医学检查:与结婚登记不同,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无需进行医学检查。
通过以上步骤,双方可成功恢复婚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复婚登记与结婚登记的程序类似,均需双方亲自到场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