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欠款人恶意转移财产界定标准是隐藏、转移、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等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均视为恶意转移财产。《民法典》也规定,影响债权实现的无偿处分财产行为,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一、
欠款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欠款人恶意转移财产界定为:
1.根据相关法律及实践,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通过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方式,均被视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2.尤为关键的是,当这些行为发生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且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执行时,便明确构成了恶意转移资产。
3.《民法典》规定了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
如何应对欠款人转移财产
文庄律师网提醒,面对欠款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并非束手无策。
1.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恶意转移行为。
2.具体而言,当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财产交易且受让人知情时,债权人均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这一规定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
债权转移是否需债务人同意
关于债权转移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这种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形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
2.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并不依赖于债务人的同意。
因此,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应确保及时通知债务人,以保障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