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详解山林权证的定义、和土地证的区别及办理政策,帮助您清晰了解山林权证的相关权益和申请流程。山林权证不仅是对山林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确认,也是山林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财产证明。
一、
山林权证和土地证的区别
在购买山林或土地时,我们常常会接触到山林权证和土地证这两种证件。虽然它们都涉及到地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权利对象的角度来看。
(1)山林权证是法律确认的对森林、山林地所享有的权利,这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山林地的使用。
(2)土地证则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它指的是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从证件所证明的内容来看。
(1)土地证主要是土地承包证件,而山林证则是一种财产证明的证件。
(2)山林权证是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以及个人所有的山林木和使用的山林地,确认山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
二、
山林权证的定义
1.山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或《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对森林、山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确认,并登记造册后发放的证书。
2.山林权证不仅是对山林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确认,也是山林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财产证明。
三、
办理山林权证的政策
关于山林权证的办理,我国有一系列明确的政策规定。
1.对于使用中国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2.对于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山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山林证书,确认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山林木所有权。
3.对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山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山林证书,确认森林、山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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