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外地离婚离婚证丢失,再婚怎么办?别担心,有解决办法!首先,需提交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若户口本未注明离婚,可申请原登记机关核查档案。补办婚姻证明书也可作为有效证明。
一、
在外地离婚离婚证丢了再结婚怎么办手续
对于在外地离婚且离婚证丢失的离异人士,准备再婚时确实需要面临一些手续问题。
1.根据我国《结婚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提交一系列必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这些材料中,婚姻状况证明是不可或缺的。
2.对于离婚证丢失的情况,如果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已注明为“离婚”,则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然而,如果户口本上未注明离婚,就需要采取一些额外的措施。
3.具体来说,您可以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婚姻登记档案,以确认您是否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二、
办再婚需要材料
在办理再婚手续时,除了上述提到的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必要材料外,还需要准备一些其他文件。
1.双方都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和户籍信息。
2.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些材料都是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的。
三、
补办婚姻证明书
1.对于离婚证丢失的情况,如果您无法提供有效的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2.在申请时,您需要提交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原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婚姻登记档案,并根据核查结果为您出具证明书。这个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您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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