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伙做生意亏了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责。合伙关系的本质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因此当经营出现亏损时,原则上由合伙人根据协议约定比例或平均分担亏损。
一、
合伙做生意亏了谁负责
合伙做生意若发生亏损,其责任的承担并非单一主体。
1.在合伙关系中,若双方或多方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实际进行了经营活动,那么当经营出现亏损时,原则上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2.这是因为,合伙关系的本质就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之间通过协议确立了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亏损的合作关系。
因此,当合伙生意亏损时,每个合伙人都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平均分担亏损。
二、
合伙做生意责任如何分配?
文庄律师网提醒,合伙做生意的责任分配通常依据合伙协议来确定。
1.在合伙协议中,合伙人应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2.如果合伙协议中未对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约定,那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这意味着,无论合伙人是否直接参与了导致亏损的经营活动,都有义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在实际操作中,合伙人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分配方式。
三、
合伙未成立公司责任怎承担?
对于合伙做生意但未成立公司(如营业执照为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的情况,若合伙事实仍然存在且继续经营,那么当发生责任时,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1.这是因为,虽然未成立公司,但合伙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并共同进行了经营活动。
因此,无论是否具备公司的法律地位,合伙人都应按照合伙关系的原则来承担责任。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行为,导致合伙企业遭受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该合伙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