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者欺骗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返还工资。若欺诈致合同无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无需返已付工资,但单位可调工资或索赔。
一、
劳动者欺骗用人单位应该返还工资吗
劳动者若以欺骗手段应聘并入职,当其行为被用人单位发现后,关于是否应返还已支付的工资,通常需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劳动者的欺诈行为若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即便劳动合同无效,若劳动者已经实际付出了劳动,根据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因此,劳动者无需返还已支付的工资,但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数额,或寻求其他法律途径以弥补损失。
二、
欺诈应聘单位能否拒付工资
文庄律师网提醒,面对劳动者欺诈应聘的情况,单位不能简单地以此为由拒付工资。
1.虽然欺诈行为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实际付出的劳动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2.单位若选择拒付工资,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者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及相应的赔偿。
因此,单位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劳动者的欺诈责任。
三、
欺诈签订劳动合同的效力
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效力问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1.根据第二十六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其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于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3.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有争议,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
因此,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无效,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