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起诉欠钱的人,费用需原告先行垫付,但最后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依据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胜诉后可申请退还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一、

起诉欠钱的人费用要自己出吗

  起诉欠钱的人,费用确实需要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

  1.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为了启动诉讼程序,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

  2.对于欠钱不还的案件,由于通常属于财产案件范畴,因此会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用。

  3.具体比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以此类推。

  4.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原告在起诉时需预先缴纳费用,但最终这些费用会由败诉方承担,若案件胜诉,原告可向法院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诉讼费用。

二、

欠钱不还起诉后如何判决?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欠钱不还的起诉,法院在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审理。

  1.一般来说,如果出借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且经法院审理查证属实,法院会依法判决借款人还款。

  2.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借款,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借款人的实际偿还能力,但并不影响法院对借贷事实的认定和判决的作出。

  3.在判决生效后,如果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仍可以随时申请执行。

起诉欠钱的人费用要自己出吗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