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村农民住宅危房翻建,手续需先确保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城镇规划区内的,要获规划部门改建意见及《规划许可证》;否则,需土地部门审批。携相关材料提交申请,获批后开工,完工后检查合格可办证。满足条件者可申请补助。
一、
农村农民住宅是危房翻建手续
面对农村农民住宅成为危房需要翻建的情况:
1.农户必须确保自己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1)若该宅基地位于城镇规划范围内,还需额外获得规划部门出具的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及《规划许可证》。
(2)若不在此范围内,则需通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确认面积变动情况后方可进行改建。
2.农户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房管或土地部门提交审批申请。
3.一旦获得审批通过,即可启动翻建工作,并在完工后接受相关部门的实地检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可凭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对于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在翻建或改造过程中,还可申请相应的补助,补助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确定。
二、
危房翻建申请具体流程
危房翻建申请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需向当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将定期集中申请材料,并依法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和公示。若公示期间无有效异议,则申请将上报至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2.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及建设申请条件。
3.合格后,申请人需填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并交由村委会审查签署意见。
4.申请将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的审核,最终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若审批通过,县国土资源局将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5.国土资源所将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实地放样,划定建设范围。
6.农户需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和房屋的登记手续,领取相应证书。
三、
申请宅基地翻建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申请宅基地翻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导致家庭分户,且当前宅基地不足以满足居住需求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未获得宅基地的。
3.因自然灾害、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原则。
因此,在申请宅基地翻建时,需确保符合这一法定要求。各地的法规政策也可能对宅基地的批准和管理有具体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前需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