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监外执行算判刑。监外执行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罪犯虽未在监狱内服刑,但刑罚并未免除或减轻。监外执行期间,刑期仍正常计算,刑罚严厉性未减弱。
一、
监外执行算不算判刑
监外执行算判刑。
1.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尽管罪犯并未在监狱内服刑,但其刑罚并未因此免除或减轻。
2.这一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未被判刑或刑罚已被替代。相反,监外执行期间,罪犯的刑期仍然正常计算,其刑罚的严厉性并未因此减弱。
二、
监外执行需要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罪犯必须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且由于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不宜收监执行。这些特殊情况可能包括身体健康原因、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
2.罪犯需要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社区中接受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不会逃避刑罚执行或再次犯罪。
3.对于被判处死刑或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不适用监外执行制度。
三、
监外执行期间如何计算刑期
1.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其刑期应当正常计算。这意味着,无论罪犯是在医院接受治疗、在家中休养还是在其他特定场所居住,其服刑时间都将被计入刑期之内。
2.监外执行并不等同于减刑或免除刑罚,而是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变通。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4.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有权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重新核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监外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