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丈夫在外借钱妻子不知道也没有用该丈夫还。若债务非夫妻共同签名、妻子未事后追认,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根据《民法典》规定,妻子原则上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应由丈夫个人承担。
一、
丈夫在外借钱妻子不知道也没有用该谁还
面对丈夫在外借钱而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需要明确的是,妻子是否有还款义务取决于这笔债务的性质。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若该债务并非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妻子事后追认,且未直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原则上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2.在妻子确实不知情且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形下,该债务应由丈夫个人承担。
二、
丈夫借款妻子有还款义务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丈夫借款妻子是否有还款义务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1.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借款系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虽为丈夫个人名义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承担还款责任。
2.若妻子能证明该债务完全属于丈夫的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则她可以免除还款义务。
因此,妻子是否有还款义务,需根据具体债务的性质和用途来判断。
三、
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算共债吗
丈夫借钱而妻子不知情时,该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若借款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妻子事后追认,或虽为丈夫个人名义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妻子确实不知情且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丈夫个人承担。
因此,在判断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是否构成共债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