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无效合同因违法而始终无效,而效力待定合同虽有瑕疵,但在满足特定条件(如权利人追认)后仍可生效。
一、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在性质上存在显著的区别。
1.无效合同是指因合同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共利益,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则是指虽然欠缺合同生效的某些要件,但并非自始无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状态。具体来说,效力待定合同虽在形式上存在瑕疵,但满足特定条件,合同仍可以生效。
二、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对合同进行追认,追认后合同即成为有效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合同效力同样处于待定状态。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即产生约束力。
3.无权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的效力同样处于待定状态。
三、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与效力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是其与效力待定合同的主要区别之一。
1.无效合同因其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共利益,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2.这种无效性是绝对的,不因当事人的追认或其他任何因素而改变。
3.无效合同不仅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且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