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商标异议是公众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不同意见的法律行为。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内,任何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准备并提交相应书件表达异议立场。
一、
商标异议是什么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该商标的法律行为。
1.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的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异议人需准备并提交相应的书件,以正式表达其异议立场。
二、
提出商标异议需要哪些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提出商标异议时,异议人需准备并提交以下关键材料:
1.必须填写并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这是提出异议的基本申请文件;
2.异议人需明确表达其异议请求,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及附带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异议立场;
3.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也是必要材料之一,它作为被异议对象的官方公告记录;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也需一并提交,以确认异议人的身份和资格;
5.如果异议人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异议申请的,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以明确双方的代理关系。
三、
提出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
在提出商标异议时,异议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开具《受理通知书》。异议人需留意通知书的接收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异议申请的受理状态。
2.异议人只能对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且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异议申请中的异议请求应明确具体,并附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若证据在申请时无法提交,也应在申请书中声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
4.还需注意异议期限的计算方式和特殊情况下的顺延规定。
5.对于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和补正要求等也需有所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