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
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离婚程序确实规定了冷静期的制度。
1.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这一规定明确表明,当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时,确实存在一个冷静期的要求。
二、
民政局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政局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三十日。
1.这意味着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夫妻双方需要等待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继续离婚,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则需要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离婚冷静期内要做什么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应当冷静思考,理性面对婚姻问题。
1.这段时间可以用来进行深入的沟通、协商和调解,尝试解决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源问题。
2.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段时间内达成和解,那么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3.如果经过冷静思考后仍然决定离婚,那么可以在冷静期届满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在冷静期内,双方应当避免采取过激行动,以免对彼此和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