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是需要告知书的。执法机关在强制执行时,会向被执行人下达书面通知书,确保其知情权并告知义务及法律后果。未收到通知书,被强制方可拒绝执行。
一、
强制执行需不需要告知书
1.强制执行确实需要告知书。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执法机关无论是对人还是对财物的强制执行,都会向被执行人下达统一制式的、印有编号的书面通知书。
2.这份通知书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确保了被执行人的知情权,并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3.若未收到有效的书面通知书,被强制方有权拒绝执行,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
申请强制执行要满足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法律文书已生效: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即已经过上诉期或终审判决已作出。
2.申请执行人适格: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具备申请执行的法律资格。
3.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超过期限的,可能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4.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
5.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明确: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需具有明确的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需明确无误。
6.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申请执行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
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
1.财产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2.行为执行措施:对于执行标的为行为的案件,可采取如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排除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如委托他人代为完成)等。
强制执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当事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2.法院受理:法院对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3.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
4.采取强制措施:若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执行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5.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执行员应制作执行笔录,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结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