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造成财产损失不赔偿而是补偿,补偿责任主体通常是政府或指定拆迁部门。补偿包括房屋、宅基地及营业性损失等,按法规计算发放,保障合理补偿。
一、
谁来赔偿拆迁造成的财产损失
拆迁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进行赔偿,而是补偿。一般来说,拆迁行为由当地政府或其指定的拆迁部门主导实施,因此,拆迁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这些机构承担补偿责任。
1.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应涵盖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若涉及营业性用房,还应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及安置等费用。
2.这些补偿款项通常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地方性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确保被拆迁人能够获得合理、公正的补偿。
二、
拆迁经营性损失如何补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拆迁中的经营性损失,其补偿对象通常为实际经营人,即那些因拆迁而中断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个体或企业。
1.补偿内容主要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损失、拆迁过渡期间的租金损失以及因拆迁导致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经营性损失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被拆迁人需结合当地政策规定进行争取。
三、
拆迁补偿过低如何维权
当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补偿费用过低,不足以弥补其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拆迁项目的各项补偿标准、政策依据及具体实施情况,以便评估自身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2.协商与谈判:在掌握足够信息的基础上,被拆迁人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就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关键问题进行沟通,力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拆迁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寻求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以便更加专业、有效地进行维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