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领养”与“收养”在法律上无本质差异,常被视作同义词。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将他人子女收作自己子女抚养,赋予双方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一、

领养与收养有区别吗

  领养与收养在法律上并无本质区别。实际上,“领养”一词在日常生活中常被用作“收养”的同义词。

  1.收养,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是指通过合法手续,将他人所生的子女,无论是否为婚生子女或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

  2.当谈及领养与收养时,我们可以理解为两者指的是同一法律概念,即通过建立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赋予无血缘关系的双方以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二、

领养与收养的法律定义

  根据法律定义,“收养”(或称“领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从而创设拟制的血亲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1.这里强调了收养行为的合法性、自愿性以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形成如同血亲般的法律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2.这也意味着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将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相应调整或终止。

领养与收养有区别吗  第1张

三、

收养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收养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一旦收养关系合法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便形成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2.消灭原有父母子女关系:与此同时,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该关系产生的其他亲属关系,将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