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于时间节点和法律效果。撤回发生在合同未生效或刚生效时,目的是阻止合同生效;而撤销发生在合同已生效但尚未正式成立前,目的是终止合同效力。
一、
合同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面对合同的撤回与撤销,两者在法律上有着明确且重要的区别。
1.从时间节点上来看,合同的撤回发生在合同要约尚未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此时合同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要约人仍有权将其撤回,阻止合同进入下一阶段。
2.合同的撤销则发生在合同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且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之前,即合同虽已生效,但在双方正式确立合同关系前,要约人基于特定原因或条件可撤销其要约。
简而言之,撤回是阻止合同生效,而撤销则是在合同生效后、正式成立前终止其效力。
二、
要约撤回和撤销发生时间
文庄律师网提醒,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在发生时间上有着明确的界限。
1.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即要约尚未到达受要约人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时,此时要约尚未产生法律约束力,要约人有权撤回要约,阻止其生效。
2.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即要约已经对受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但双方尚未正式确立合同关系,此时要约人基于特定原因可撤销其要约,以终止合同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三、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实质差异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实质差异在于其法律效力及产生条件的不同。
1.要约撤回是阻止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的要约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结果是要约自始无效,如同未发出过要约一般。
2.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已经生效,对受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后,基于特定原因终止要约的法律效力,使合同关系不再继续发展。
因此,要约撤回是阻止合同生效的预防性措施,而要约撤销则是在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关系的调整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