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时欠的贷款,原则上双方共担,除非能证明属特定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偿还,若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一、
离婚的话欠的贷款谁还
在离婚的情况下,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贷款,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1.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除非能证明属于特定情况(如虚构债务、赌博吸毒所负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应共同协商如何偿还这些贷款,若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
离婚贷款如何分割承担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情况,在离婚时贷款的分割与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若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离婚时双方应首先协议处理该房产及贷款。
2.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能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3.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婚姻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得到合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