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0岁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已达退休年龄,双方签订的合同视为劳务关系。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
60岁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60岁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对于60岁以上的劳动者而言,由于其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此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
1.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也不被视为劳动合同,而是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
2.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3.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无法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
60岁以上人员用工属于何种关系
文庄律师网提醒,60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
1.由于60岁以上的劳动者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不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因此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选择签订聘用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值得注意的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劳务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建立的合作关系。
因此,在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无需为60岁以上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
60岁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对于60岁以上的劳动者而言,由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也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如果60岁以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用工争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