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孕妇遭到辞退后是有权利争取到三期工资赔偿的,违规辞退可索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及月工资算。当用人单位违规辞退孕妇时,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孕妇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一、
孕妇遭到辞退后是否有权利争取到三期工资赔偿
孕妇遭到辞退后有权利争取到三期工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规辞退孕妇,孕妇有权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而非三期工资赔偿。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月工资水平来确定,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孕妇被辞退的违规赔偿标准
当用人单位违规辞退孕妇时,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孕妇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考虑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三倍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三、
孕妇被辞退不适用赔偿的情形
尽管孕妇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特殊保护,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
1.孕妇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
2.孕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未造成失业;
3.以及孕妇因自身过失,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在这些情况下,孕妇被辞退不适用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