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婆遗产孙子孙女一般是没有份的。若有遗嘱指定,则孙子孙女有继承权;无遗嘱时,孙子孙女非法定继承人,但父亲先亡者可代位继承。
一、
公婆遗产孙子孙女有份吗
公婆遗产孙子孙女通常是没有份的。
1.如果公婆生前立有遗嘱,并明确指定了孙子孙女为继承人,那么孙子孙女当然有份继承遗产。然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孙女并不直接属于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孙子孙女并不包含在内。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孙子女的父亲先于公婆去世,那么孙子孙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其父亲行使继承权,从而享有继承份额。
二、
公婆遗产孙子继承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孙子要继承公婆的遗产,需满足特定条件。
1.如前所述,最直接的方式是公婆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指定孙子为继承人。
2.在无法定遗嘱的情况下,若孙子女的父亲先于公婆去世,孙子孙女可依据代位继承制度,代替其父亲继承遗产。
3.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孙子孙女为第一或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孙子孙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公婆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同意或放弃继承权,法院在判决时可能给予其适当的继承份额。
三、
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民法典》还规定了代位继承和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等特殊情形。代位继承制度允许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