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区别在于招摇撞骗侵犯国家机关威信,利用公职身份欺诈;诈骗则直接侵犯财产权,手段多样不限公职身份。两者客体与手段截然不同。
一、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区别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在刑法领域中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
1.从侵犯的客体来看:
(1)招摇撞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即行为人通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利用这种身份带来的公信力进行欺诈活动,从而破坏了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
(2)诈骗罪则直接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认识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2.两者在行为手段上也存在不同。
(1)招摇撞骗罪的手段特定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利用这种特殊身份进行欺诈。
(2)诈骗罪则不受此限制,行为人可以采用任何形式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冒充他人身份、伪造文件、夸大事实等。
二、
招摇撞骗与诈骗的侵犯客体?
文庄律师网提醒,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在侵犯的客体上各有侧重。
1.招摇撞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这是其最本质的特征。
因为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任何破坏这种威信和活动的行为都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2.诈骗罪虽然也涉及社会秩序的破坏,但其直接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被害人的经济利益。
三、
招摇撞骗的情节严重情形?
招摇撞骗罪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受到更重的法律制裁。根据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多次招摇撞骗,这表明行为人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
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这反映了行为人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
3.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这直接破坏了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和尊重。
这些情形都应当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