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年假未休补偿依据实际工资定,非全额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以日工资为基础,额外支付百分之二百补偿。注意加班费不计入补偿计算基数。
一、
年假未休按照多少补偿
针对年假未休的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单位应给予相应补偿,具体如下:
1.若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需额外支付补偿。
2.补偿标准并非简单地按照职工月工资全额的300%计算,而是需根据职工的实际日工资收入来确定。
二、
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未休年假补偿的计算方法涉及两个关键要素:一是职工的日工资收入,二是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1.日工资收入的计算需剔除加班费、年终奖、提成工资等偶然性收入,仅以职工的基本工资或正常工资为基数。
2.根据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200%(因已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故额外补偿200%)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300%”并非直接用于计算补偿,而是强调带薪年休假的性质及补偿的基准,实际补偿时只需额外支付200%。
三、
放弃年假是否还能获得补偿
关于放弃年假是否能获得补偿的问题,关键在于放弃行为的性质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书面放弃休假申请,或者用人单位已安排休假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使用,应视为劳动者自愿放弃年休假权利,此时无法享受到额外的300%年休假工资报酬。
2.带薪年假权利的享受并不以劳动者书面申请为前提,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申请为由拒绝安排年休假并拒绝支付补偿。
因此,在未明确放弃或未实际享受年休假的情况下,职工仍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