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过错鉴定机构不受理的,先核对《医疗事故鉴定办法》中不予受理规定,确认后尊重决定。可尝试协商、投诉或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是原因属于可克服的范畴,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格式不符等,申请人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一、
医疗过错鉴定机构不受理如何进行
当医疗过错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某项鉴定申请时,申请人应仔细了解并核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关于不予受理的具体规定,确认自身申请是否确实触及了不予受理的条款。
若确认无误,申请人需尊重鉴定机构的决定,并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与医疗机构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司法救济。
二、
医疗过错哪些情形鉴定可受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过错鉴定在以下情形下是可被受理的:
1.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进行鉴定,并依法向有权机构提出申请;
2.医疗事故争议未涉及多个医疗机构,或虽涉及多个但尚未有其他机构受理;
3.争议尚未经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也未被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除非司法机关已委托鉴定);
4.医疗行为属于合法执业范畴,非非法行医所致损害。
在这些情况下,鉴定机构将依法受理鉴定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作出鉴定结论。
三、
医疗过错鉴定不受理如何应对
当医疗过错鉴定机构决定不受理鉴定申请时,申请人应首先了解不受理的具体原因,并据此采取相应措施。
1.若原因属于可克服的范畴,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格式不符等,申请人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2.若原因属于不可克服的法定情形,如已被其他机构受理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等,申请人则需考虑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3.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鉴定机构的决定,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和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