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罢免不作为的业主委员会需由业委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持2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提交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审议,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资格,过程需公开透明。
一、
怎样罢免不作为的业主委员会
面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不作为情况,业主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罢免措施。需要明确的是,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
1.当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履行其职责或存在其他符合罢免条件的行为时,可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启动罢免程序。
2.这一提议需提交至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该委员的资格。
整个过程中,应确保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
罢免业委会的具体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符合条件的提议人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提交书面罢免提议,明确罢免的理由和依据。
2.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应对该提议进行审议,并在适当的会议中公开讨论。
3.经过审议通过后,应将罢免决定公之于众,通知全体业主。
4.需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进行通报。
5.完成相关的交接事宜,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三、
何种情况下可罢免业委会成员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被提议罢免:
1.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2.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3.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4.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5.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这些规定为业主们提供了明确的罢免依据,确保在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不当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