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捡到弃婴并抚养两年后,为其上户口需遵循的流程是收养人需领取并填写入户审批表,提交单位或街道审核盖章。之后交回派出所,待材料完备后报送公安分局。经分局、市局复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户口登记。
一、
捡到弃婴养两年怎么上户口
捡到弃婴并抚养两年后,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是一个必要且复杂的流程:
1.收养人需要在当地的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需要将填好的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单位(无单位的提交至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并盖章。
3.完成这一步骤后,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回派出所,并等待派出所的进一步处理。
4.一旦派出所确认证明完备、手续齐全,他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至公安分局。在此之后,收养人需要耐心等待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5.当收到批准通知后,收养人便可前往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正式的户口登记手续。
二、
收养弃婴上户口所需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为收养的弃婴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1.除了之前提到的入户审批表外,还需要提供收养人的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等。
2.还需要提供弃婴的捡拾证明、报案证明以及寻亲公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收养人的身份、能力和弃婴的来源。
三、
收养弃婴手续及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弃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并且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2.收养人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收养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调查等步骤。
3.具体来说,收养人需要填写《浙江省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并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
4.还需要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在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检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后,民政部门将发布弃婴(儿童)寻亲公告。
5.如果公告期满60天无人认领,收养人便可持上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完成收养登记后,收养人便可为收养的弃婴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