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设立子公司需要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核心表格、名称预先核准相关文件、《指定(委托)书》、总公司拨款与任命文件等。若经营范围涉及审批,还须提供批准文件。
一、
设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在设立子公司时,需准备一系列详尽的材料以确保注册流程的顺利进行。具体而言,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需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及《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核心表格,这些文件构成了子公司注册的基本框架。
2.需准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获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确认子公司的合法名称。
3.《指定(委托)书》的提交确保了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手续得以合法委托。
4.需提供总公司拨款证明、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章程复印件(需经登记机关备案并加盖菱形章)。
5.若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还需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
子公司设立材料详细说明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上述提及的设立子公司所需材料,现进行详细说明:
1.每一份表格都承载着特定的信息,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需详细填写子公司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等。
2.《投资者名录》则需列明所有投资者的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3.《企业负责人登记表》则是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息的详尽记录。
4.拨款证明和任命文件的提供,确保了子公司在经济及人事管理上的独立性与合法性。
值得注意的是,总公司章程的提交不仅验证了母公司的合法性,也明确了母子公司之间的基本关系框架。而针对前置审批项目的批准文件,则是确保子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必要条件。
三、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复杂而微妙,但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这种控制体现在母公司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上,尤其是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2.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即母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通过特殊契约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
3.尽管存在这种控制关系,但母子公司各自仍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意味着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财产和财务责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与母公司各自承担其财产责任。
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以确保各自权益的得到保障。